猪窝_产品设计

product design for me; 2010年: 细节/数据挖掘

做真正的“第三个场所”

插叙:今天把原来的博客 (djpig.com)的feed改到了这个新的博客上,怕老订阅用户产生疑问,特此说下~

这片文章在编写标题的时候着实踌躇了一番,因为可能没有任何结论,可能没有任何方法,仅仅是引发的思考,而思考之后的结果是什么?暂时未知,只是先沉淀下来。

这部分思考是读《软件随想录》(豆瓣)引出的

人们需要第三个场所

引用书里的一段话

社会雪茄Ray Oldenburg在他所著的The Great Good Place一书中谈到,人类除了工作地点和住家之外,还需要第三个场所,在那里会朋友,喝啤酒,谈天说地,享受人际交往的乐趣。

如上所说,在日常生活中,我们需要第三方的场所,来满足我们“人际交往”的需求。注意,我们需要的是人际交往!比如我们会约几个朋友去咖啡馆,我们需要的是咖啡馆的场所,氛围,同去的人,和这个第三方场所。而随着网络的发展,我们的第三方场所一定程度上从线下转移到了线上。但是本质不该发生变化,依然是第三方的场所。所以会产生下面的思考。

可共存

先来回答几个问题:

  • 你同时在泡几个社区?比如论坛?SNS社区(虽然这么叫不合理)?围脖?
  • 每个社区泡的周期是多久?比如最近一个月经常去天涯,上一个月经常去开心?
  • 你在校内和在qq空间的朋友圈,行为一致吗?比如在校内经常是留言,分享,发照片,到qq空间是偷菜(哦,现在叫摘了),互踩?

线下的第三方场所都是共存的。咖啡厅适合朋友们去放松,闲聊;茶馆是可以几个人谈谈稍微正式的事情;饭店是可以喝酒,胡侃(真的不认为饭店只是为了吃)。

不同的第三方场所会提供不同的氛围,适合不同的人群做不同的事。是由氛围来决定人群和事。那么线上的第三方社区主要该致力于营造自己希望的,目标用户喜欢的氛围。而用户又会在有不同的社教需求时选择不同的场所,比如校内主要与同学沟通,qq空间主要是网络朋友(qq本是虚拟身份,又开了校友的真实身份,一定会导致部分用户的需求冲突),开心则是同事居多。

早期的互联网很流行一句话:“永远不知道,屏幕背后跟你聊天的是不是一只狗”,而随着网络的发展,实名制的愈演愈烈,好像我们都开始实名了,但是不知道是否记得痞子蔡在《第一次亲密接触》中的经典段落,分析上网人的三种目的。这些需求消失了没有了吗?

所以因为目标用户不同,用户需求不同,所希望营造的氛围不同,设计理念及功能不同,推广运营方式不同,最终导致社区的用户群,沉淀的内容,用户的行为都有很大差异。

这些能统一吗?一个社区满足所有人的需求?一种氛围适应不同人群的不同需求?不同的“第三个场所”是可共存的。

核心价值

还是那句话“人们去第三个场所是为了享受人际交往的乐趣”,所以一定离不开人。氛围可模仿,内容可抄袭,好友关系怎么办?关于这部分想的还比较浅,暂时挖个坑。

不干扰

作为第三个场所,所要做的就是场所。你可以摆放更好的椅子让用户坐的更舒服。可以播放合适音乐,选择合适的灯光来营造更好的气氛。甚至你可以提醒用户最近你的朋友总来,他们都做了什么什么了,你也该回来看看了。但是你不能在咖啡厅提供KTV,在茶馆放DJ,在酒吧禁烟。别笑,实际线上的“第三方场所”这种事干的还真不少。专业的事还是让专业的人去做,作为咖啡厅,就研究咖啡如何更好喝,提供更多的品种,提供更悠雅的灯光,至于划拳K歌的事,还是交给专业的KTV去做吧。

最近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:过年老家的同学们聚会,在qq空间传了一张照片,大家的合照。因为qq空间有圈人的功能,便打算都圈出来,忽然想到同学的真实身份是否想暴露?他们的好友关系是否想暴露?所以只圈了两个就停了。同样的照片又由不同的同学传到了校内上,放心大胆的把一个一个都圈了出来~

多功能

满足不同场景。上面说了不干扰,在这里还要提下多功能。多功能是在满足需求,营造氛围的前提下的。咖啡馆里提供无线网,杂志,让你等朋友的时候不无聊。咖啡馆里提供各种棋牌的工具,让朋友来了没话题的时候也有事可做。酒吧里提供存酒的服务让你没喝完的还可以下次来喝,点酒的时候不用担心喝不了。它们都在保证大方向的前提下不断对流程进行细分和加长,满足各种可能发生的需求。

结束

文章很乱,只是在思考,线上“第三个”场所到底该怎么做?人们的“人际交往”需求到底该如何满足?还是有很多东西需要思考和整理的。

推荐个延伸阅读: Angela的《网络社会人

Posted by: 猪小凡 on 2010年02月25日 @ 9:52 上午
类归于: 思考

7 条评论 »

  1. 猪小宝呢?

    评论 由 Momo — 2010年02月25日 @ 2:05 下午

  2. 不瞒你说,这个文章写得确实有那么一点乱。。。有点看迷糊了。。。

    评论 由 Momo — 2010年02月25日 @ 2:07 下午

  3. 软件随想录还没买呢,时间真是个问题

    评论 由 大头 — 2010年02月25日 @ 2:08 下午

  4. @Momo 改名猪小凡,哈哈

    评论 由 猪小凡 — 2010年02月25日 @ 2:45 下午

  5. @大头 挤……

    评论 由 猪小凡 — 2010年02月25日 @ 2:45 下午

  6. 思维大概理解了,但是表达的不是很条理,呵呵。

    评论 由 宁波SEO — 2010年03月2日 @ 11:15 上午

  7. 受教了。不知道是不是我思维本身就乱,跟你保持了一样的频率,我居然没觉得乱还看的懂。

    评论 由 changcares — 2010年08月27日 @ 9:34 上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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